为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名校优生”工作总体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队伍结构,创新我区“名校优生”的引进、培养、锻炼和使用方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人才引进
(一)提升选聘标准。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立足经济社会发展 的多样化人才需求,结合我区区位优势明显、历年报考人数较多的实际,适当提升乡镇、区直部门报考标准,为我区引进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充实到乡镇和区直部门工作岗位。
(二)拓宽引进渠道。由区委编办依据编制和岗位计划数,全面接收市直单位调剂“名校优生”。同时,结合我区专业岗位需求,直接到高校进行招录,提升我区“名校优生”学历层次,优化专业知识结构。
(三)吸引高学历人才。对于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报考我市及各县(区)落选的“名校优生”,根据实际需求,如有来我区工作意向,通过考核,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二次招录,不占选聘名额,适当增加招考名额,直接选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
二、人才培养
(一)建立“人才池”。从今年开始,建立“名校优生”“人才池”,根据其特点进行分类培养使用:对有发展潜力的、综合素质好的,按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对需要充实基层工作经历、摔打磨练的,安排到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岗位锻炼。
(二)选派项目“服务员”。为储备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企业的专业人才,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力度,从参加工作满 2 年以上的“名校优生”中,择优选派“名校优生”进行驻企包保服务 3 年,每年由区人才办牵头对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组织 2 次考核,认真听取所服务企业或项目单位的意见建议,年度考核优秀的,直接纳入事业单位年度优秀指标,连续 3 年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兑现晋升职级、领导职务或晋升职称,3 年服务期满后根据所承担项目或从事工作的需要另行研究确定是否继续驻企服务。
(三)分类培养锻炼。把实践锻炼作为“名校优生”培养的重要方式,明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形式。一是到急难险重一线锻炼。选派综合素质好,但缺少实践经验的,到民生、信访等艰苦岗位接受锻炼,提高处理复杂矛盾能力,提升服务群众工作的本领。二是到经济部门岗位锻炼。选派专业知识性强的“名校优生”,到工业园区、经合局、工信局、发改局等岗位锻炼,提高人才培养的专业性。三是注重思想教育和培训。认真抓好“名校优生”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用人单位在开展好自主式培训的同时,优先安排“名校优生”参加上级、行业、系统的各类培训, 并做好“导师制”培养。
三、人才管理
(一)考核管理。“名校优生”比照后备干部管理方式,区委组织部进行跟踪管理,优先安排培训和基层锻炼,承担急、难、险工作任务。用人单位要做好“名校优生”的平时考核,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组织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党政干部储备人选培养方向类的“名校优生”试用期满后,组织部门根据个人表现及能力特长,二次分配到相关部门急需工作岗位。
(二)确定档次。区分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办法,按考核档次评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其中对服务项目建设的,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待遇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管理。“名校优生”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协议。对于思想道德存在明显问题,群众不认可或有明显不适应等情况的可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新招录的“名校优生”工作期限应达到《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去外地市工作,否则应追缴享受的相应待遇。
四、激励措施
(一)完善配套服务。
1.凡是符合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原 985 院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条件的“名校优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在齐齐哈尔市北三区和梅里斯区无住房的,连续 5 年享受每月 500 元租房补贴;在市区间通勤的,连续 5 年每月享受 300 元交通补贴;在本区工作满 5 年后一次性兑现安家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10 万元、原 985 院校硕士研究生 5 万元)
2.“名校优生”在试用期内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岗位需求对工作单位进行调剂,向政府部门、重点领域倾斜。工作满 3 年(含试用 期),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本人申请和组织推荐对工作单位进行二次培训。
3.专业技术培养方向的“名校优生”,表现突出的可优先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优先推荐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名校优生”初次晋 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待遇。
4.“名校优生”提出入党申请的,可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实行发展党员计划倾斜政策。
5. 凡被确定为我区“名校优生”引进人员的,安排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试用期一年。薪级工资试用期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补贴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它相关待遇。用人单位为“名校优生”建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限制,贷款额度最高为 100 万元。
(二)破格提拔。对考核合格、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且具备条件的“名校优生 ”,可参照选调生管理,加大培养选拔力度,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任职定级满一年的本科生,可破格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对于高学历“名校优生”,可参照中央组织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有关要求,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任命为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三)调任重用。区委每年统筹研究一批年轻干部,对于进入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名校优生”,考核优秀的,可依据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公务员有序流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在满足工作时间 5 年,任职主要负责人满 3 年的资格条件,可以提拔调任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或区直部门领导班子。
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中共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