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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梅里斯区关于重点产业引进 急需型人才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4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才网

 

为贯彻落实市委《2020 年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齐齐哈尔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丰羽计划”实施意见》,切实加大我区重点产业急需型人才引进力度,全面助力我区实现高速度、高质量发展,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急需人才目录

对列入我区的规上工业企业、重点产业项目作为引进急需人才扶持对象,将招才引智同步纳入重点产业发展扶持范围。根据工业企业、项目单位实际人才需要由主管区领导召开会议,确定规上工业企业、重点产业项目拟申报急需人才事由、专业、名额和引进方式等,形成会议记录和急需人才申报表。原则上每年引进或选派急 需型人才不超过 10 人。(牵头领导:曹福利;牵头部门:经合局;配合部门:财政局、发改工信科技局、园区办、农业农村局、人社 局、人才办、教育局、水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相关工业企业或项目单位等)

二、急需人才引进方式

(一)自招急需人才。规上工业企业、重点产业项目可以自行组织招聘急需人才,并兑现有关政策待遇。

    政策待遇:对工业企业或产业项目自招急需人才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招聘操作,明确招聘方案,向社会进行招聘公告。所招聘的急需人才岗位在学历上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应聘成功后,与招聘单位签订权利、义务、合同解决等条款明确的要约,聘用协议要符合《劳动法《物权法》等相关规定,并报区人才办、人社局备案。在招聘单位服务期满 3 年后,经经合局考核合格的,在参加区直单位、乡镇招考的 事业编制人员时,分别给予笔试成绩加 5 分、10 分,具体以相关公告为准。同时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后,由经合局牵头每年对应聘人员组织 2 次考核,考核结果报区人才办、人社局备案,对业绩突出、表现良好、作风优良的应聘人员由区财政给予每年 4000 的房屋租赁补贴;招聘单位给予应聘人员的薪资待遇不得低于新考录我区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标准;因招聘单位经营管理等原因导致聘用协议未能继续履约的,有关一切问题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因招聘单位经营管理等原因导致聘用协议未能继续履约的,未达 2 年服务期限的不兑现事业编制招考笔试成绩加分政策。(牵头领导:曹福利;牵头部门:经合局;配合部门:发改局、园区办、人才办、农业农村局、区委编办、人社局、教育局、水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审计局、各相关工业企业或项目单位等)

(二)联聘急需人才。按照“事业引进,企业使用”工作思路,由区委编办提供 5 年后可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建立专项周转编,由区人才办根据急需人才目录、急需人才申报表、会议记录、提供编制情况等组织材料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具体实施,招录考试工作由人社局具体承办,下发招聘公告,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招聘工作结束后将招聘人员分派到工业企业或产业项目单位,并兑现有关政策待遇。

政策待遇:所招聘急需人才岗位在学历上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应聘成功后,与招聘单位签订权利、义务、合同解决等条款明确的要约,聘用协议要符合《劳动法》《物权法》等相关规定,报区人才办、人社局、区委编办备案,并与人社局、人才办、区委编办签订就业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应聘人员 5 年服务期满后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予以落编。由人社局牵头每年对应聘人员业绩情况、现实表现等组织 2 次考核,考核结果报区人才办备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责令用工单位解除劳务合同、不兑现落编政策。对业绩突出、表现良好、作风优良的应聘人员由区财政给予每 4000 元的房屋租赁补贴;应聘人员服务期限为 5 年,5 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到事业单位工作,召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并予以落编。服务期间的薪资待遇由招聘单位承担,不得低于新考录我区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待遇标准;5 年服务期满后因所承担项目或从事工作的需要,如本人愿意继续在招聘单位工作的,经 与人社局、招聘单位三方协商可以继续在企业服务,同时续签劳务协议并明确有关事项,续签劳务协议报区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备案;因招聘单位经营管理等原因导致聘用协议未能继续履约的,且未达到 5 年服务期限的应聘人员将提前接收回到事业单位工作,予以落编。(牵头领导:丛洪君;牵头部门:人社局;配合部门:发改工信和科技局、园区办、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经合局、人才办、编办、水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审计局、各相关工业企业或产业项目单位等)

(三)选派急需人才。为储备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企业的专业人才,加大年轻干部轮岗培养锻炼力度,从参加工作满 2 年以上的公务员、选调生名校优生中根据急需人才目录、急需人才申报表、会议记录等组织材料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具体实施,并兑现有关政策待遇。

政策待遇: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择优选派到急需岗位工作的公务员、选调生、名校优生进行驻企包保服务 3 年,每年由区人才办牵头对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组织 2 次考核,认真听取所服务企业或项目单位的意见建议,年度考核优秀的,直接纳入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年度优秀指标,连续 3 年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兑现晋升职级、领导职务或晋升职称,在工作岗位上向经合局、发改工信和科技局、园区办、财政局、统计局等单位调整;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所服务单位不认可的立即停止驻企服务;3 年服务期满后根据所承担项目或从事工作的需要另行研究确定是否继续驻企服务(牵头领导:崔秀权;牵头部门人才办;配合部门:组部、财政局、发改工信和科技局、园区办、农业农村局、经合局、 人社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相关工业企业或产业项目单位等)

三、政策待遇兑现程序

 

(一)自招兑现程序。重点企业或产业项目采取自行招聘急需人才引进方式要按照以下程序并提供有关材料。 

1.经会议研究确定重点企业或产业项目急需人才目录。

2.重点企业或产业项目急需人才申报表及营业执照。

3.经公司或公司内设部门研究起草的招聘方案。

4.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的招聘公告。

5.招聘人员相关报名材料。

6.拟聘用人员的政审、体检报告。

7.以公司名义上报聘用结果报告。

8.签订的聘用协议。

9.对聘用人员的 2 次考核报告。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11.依据以上有关材料等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兑现租房补贴。

(二)联聘兑现程序。重点企业或产业项目采取联聘急需人才引进方式要按照以下程序并提供有关材料。

1.经会议研究确定重点企业或产业项目急需人才目录。

2.重点企业或产业项目急需人才申报表及营业执照。

3.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人社局发布急需人才招聘公告和相关考试材料。

4.由人社局组织政审、体检。

5.由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并报人才办、区委编办备案管理。

6.应聘人员与人才办、人社局、区委编办签订的就业协议。

7.由区人社局每年组织 2 次考核,考核合格的用工单位继续聘用,考核材料报人才办备案。

8.人社局采取一人一档案的具体管理方式。

9.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10.在工业企业或重点产业 5 年服务期满后,依据以上有关材料等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落编。

(三)选派兑现程序。重点企业或产业项目采取选派急需人才引进方式要按照以下程序并提供有关材料。

1.经会议研究确定重点企业或产业项目急需人才目录。

2.重点企业或产业项目急需人才申报表及营业执照。

3.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人才办向区直、乡镇等单位下发选派干部驻企服务通知。

4.由人才办汇总报名情况,并从中择优确定驻企服务工作人员。

5.组织用工单位与驻企服务工作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6.由区人才办每年组织 2 次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在聘用单位驻企服务,考核不合格的立即停止驻企服务。 

7.工业企业或项目单位出具的驻企人员年度服务报告。

8.区人才办采取一人一档案的具体管理方式。

9.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10.在工业企业或项目单位 3 年服务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组织相关材料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兑现职级晋升、领导职务或晋升职称。

四、强化组织领导

梅里斯区重点产业引进急需型人才工作是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下开展工作,各相关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提升工作站位、密切协作,严格工作标准、程序、内容,有效破解重点产业项目发展中人才短缺的瓶颈问题,将招才引智工作与招商引资工作一并融入到我区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中来为我区重点产业项目发展提供更优质的人才支撑和保障。

 

 

                                                    中共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