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龙江县> 政策法规> 关于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方案
关于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21-07-19 来源:齐齐哈尔市人才网

近年来,我市持续向经济建设聚焦发力,围绕十二大主导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百万千产业倍增计划,引入和建设了一批百亿级项目,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十分强烈。但因我市人力资源开发配置不合理和信息渠道不对称、 职业技能不完善等因素,导致我市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业难的问题突出,需要在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上进行全面改革。2020 5 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齐齐哈尔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齐发〔20208 文件, 提出了建立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思路,经考察借鉴泰安、潍坊、日照、青岛等地先进地区的工作经验,现制定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方案如下:

一、园区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

1. 发展目标。齐齐哈尔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秉承人才集聚高地,产业升级引擎的核心理念,以立足鹤城、辐射周边、链接东北亚为战略定位,以建设区域一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打造独具特色人力资源产业孵化器为目标,推动人力资源企业合理集聚、人力资源市场健康发展、人力资源有效利用及人力资源产业蓬勃发展。

2. 功能定位。采取线上虚拟和线下实体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主要实现四个方面的功能: 一是信息共享功能。吸引58 同城、智联招聘等国内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驻,整合域内各类人力资源招聘网站,建立线上虚拟产业园,搭建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使人力资源信息、用工岗位信息、技能培训信息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劳务派遣公司、职业培训机构之间共享,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拓市场,加强协作合作,携手共同 发力,走出去、引进来,真正实现人、教、岗相衔接,集中力量破解用工企业招工难及求职者就业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

二是市场交易功能。把原市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并入产业园,定期举办专场招聘活动,特别是在高校毕业季,积极搭建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和人才引进平台。加快人力资源供求关系的市场化、规范化进程,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打造成全市人力资源交易大市场,营造促进人力资源产业化发展的市场环境。引导用工企业转变招工方式,支付相应的人力资源招聘成本,委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代招代聘和代为申办政府补贴性项目。

三是企业孵化功能。吸纳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人力资源企业入驻园区,通过园区成熟企业示范、共享平台带动、政府政策扶持,着力孵化一批特点突出、对接市场精准的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衍生一批从事人才猎头、人才测评、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的名牌企业。

     四是公共服务功能。整合市、区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公共服务资源,搭建集约化公共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式综合服务制。人社部门负责把人事人才、就业创业服务、社保医保等政务服务事项移入园区,龙沙区政府负责协调工商、 税务、财政、银行、公安、质监等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对入驻企业进行相关协调和监管,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便利、高效服务。产业园区负责引进法务、代办等社会力量入驻开展专业化服务。

    3. 运行机制。产业园秉承省钱、给钱、增收、赋能初期培育理念,促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合作共赢,打造人力资源服务的利益共同体。

一是合作共享机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用工企业签订服务协议,为用工企业代招代聘,用工企业支付人力资源服务成本。收集到的企业岗位信息在园区内共享;同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收集到的劳动者求职愿望、培训需求等信息也 在园区内共享。最终实现一个企业有百家机构提供服务、一个岗位有百家机构招人、一个求职者有百家机构帮助找工作”  的局面。

二是行业引领机制。以把产业园区打造成为本地人力资源产业风向标领头雁为目标,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交易行为,出台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标准。以入驻园区的企业为主 体,成立行业协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用工企业共商行业标准机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服务产品、服务行为、服务程序等标准,分类分层次确定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的价格,明确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采集岗位信息和向用工企业输送人力资源的分成比例,政府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论证,确认定价合理性后,园区内所有企业均遵照执行,并引导未进入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规则运营。同时,通过定期向社会发布职业(工种)市场化工资指导价位,引导用工企业按市场规律调整拟招聘人员的待遇。

三是结算中心机制。在园区内成立结算中心,开发结算软件,对园区内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经营收益统一进 行结算。每月按服务业绩和分成比例结算收入,并按时拨付到各企业帐户,防止企业间恶意竞争,便于统计和公布各企业经营业绩。

四是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园区内企业的经营业绩排名, 结合对失信、违规企业的一票否决,实行末位淘汰制,每年对入驻园区的企业进行动态调整,激励企业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遵守服务规则、提高经营业绩。

二、园区的整体规划和前期投资测算

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选址在龙沙区中汇城新城,核心区和辐射区分步建设。

1. 整体规划设计。产业园一期建设为核心区项目,地址为中汇城商贸广场B  1 号楼,建筑面积约 2400 平方米。主要是打造互联网+人力资源的运营体系,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努力实现人力资源供应链与用工企业需求链的闭合。拟吸纳 80 家本地和异地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40 家、劳务派遣企业 20 家、职业技能培训机 20 家。一期建成后,将初步形成以新城为中心,拓展至北三区及周边重点县区的人力资源汇集、培训、输出网络,可基本满足我市重点产业项目用工需求。产业园二期建设为辐射区项目,覆盖中汇城整个新城,总占地 12 万平方米。重点是引入市场机制,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基地、餐饮娱乐、员工公寓等配套功能区,进一步做大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实现园区功能性、实用性相统一。聚集包括人才招聘、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人才测评、教育培训、管理咨询及猎头服务等细分领域的创新型人资类企业形成产业集聚。二期建成后,将形成以龙沙区为中心,拓展至全市及黑龙江西北部、内蒙古等地区的人力资源汇集、培训、输出网络。在满足我市用工需求的同时,逐步与国内用工需求量大的地区接轨,形成我市与国内其他地区人力资源的交流互动。

2. 前期投资测算。产业园一期由龙沙区政府投资建设,包括提供房产、装修和核心软硬件和配套设施建设。一是提 供核心区房产 2200 平方米;二是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测算约280 万元。其中,基础装修费用 130 万元,软装费用 35 万元,办公设备采购费用25 万元,网络平台建设及相关设施费用90 万元;三是水、电、网络、保洁、物业、取暖等年运营费20 万元。

三、园区的运营管理

    产业园采用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市场化运作的管理 运营模式,可通过招标方式等市场化方式选择运营主体,按照法定程序委托有实力企业进行公司化管理,负责产业园日常管理和设施维护。

1. 成立产业园筹建工作组。由市人社局及龙沙区相关领导及科室、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园区统筹规划、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负责产业园的筹建及前期入驻企业的招商工作;负责产业园入驻企业优惠政策及服务保障措施的制定等工作。产业园运转正常后,移交给运营管理公司。

2. 成立产业园运营管理公司。产业园运营管理公司可通过组建或招标的方式成立,主要负责园区的整体运营、企业招商、产业孵化、物业管理服务、代管产业园资产、代收入驻企业相关费用、开展市场经营服务等。

3. 提供运营保障。园区建成后,市、区两级财政每年通过预算安排适度的产业园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产业园的日常 管理运行和对入驻企业的考核奖励。

4. 加强行业监管。可采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形式,在政府职能部门加强行政、执法监管的基础上,有效运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力量,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办法,让市场与政府的作用相得益彰。

四、园区的优惠政策

1. 降低准入门槛。适当放宽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降低成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注册审批门槛,扶持一批本地人力资源小微企业。外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本 地设立分支机构并入驻园区的,进一步简化分支机构注册手续。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诚信企业可简化年检手续,免于相 关许可年检。

2. 房租减免政策。入驻产业园区的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享受房租减免政策,入驻前三年租金全部减免,第四、五两年租金减半。

3. 财政奖励政策。对承办国家级、省级学术研讨和业务交流活动的入驻企业,引领和带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分别给予费用总金额 50%以内,最高 10 万元、5 万元的补贴。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50 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 25 万元的奖励。同一奖项在同一年度获得两级以上认定,按最高档奖励,不同年度获得高一级称号进行补差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团队或个人给予相应的荣誉奖励。

4. 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凡入驻产业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提供职业介绍并成功介绍就业的,按规定给予 200 /人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凡入驻产业园区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5. 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制度和评估考核办法。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市场基本公共服务力度,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实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项目,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相应补贴。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机制, 选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降低人力资源管理开发成本。